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g351利川市龙井至核桃坝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-09-27 09:05 |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
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
                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| 索 引 号 | mb1644959/2024-37115 | 发文日期 | 2024-09-27 | 
|---|---|---|---|
| 发布机构 |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| 文 号 | 鄂自然资函〔2024〕576号 | 
| 分 类 | 土地 | 有 效 性 | 有效 | 
利川市人民政府:
g351利川市龙井至核桃坝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《自然资源部关于g351利川市龙井至核桃坝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自然资函〔2024〕659号)转发给你市,请遵照执行。
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次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。
附件:《自然资源部关于g351利川市龙井至核桃坝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自然资函〔2024〕659号)
湖北省自然资源厅
2024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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